黑龙江省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图)

07.07.2016  02:44

  黑龙江站讯 6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7月5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新闻办联合举办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忠安作主旨发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王中明专职委员、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周美胜、省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范丽分别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30余名省内外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工作。经过研究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部门会签等工作,完成了制定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把握了四个原则:

  一是与《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相衔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参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框架结构,体系完备,内容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涵盖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部领域。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及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内容纳入其中,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更好地衔接,增强了可操作性。

  二是与黑龙江省相关知识产权计划、规划相配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充分结合去年出台的《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以及正在编制的《黑龙江省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使主要目标口径统一,重点工作相辅相成,该实施意见主题突出,工作定位分明。

  三是突出黑龙江省特色。紧紧围绕全省实施“五大规划”和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的政策措施,体现了黑龙江省特色。

  四是定性目标与定量目标相结合。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现状、在全国所处的位置,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交流6个方面的定性目标和12个定量目标,做到定性目标与定量目标相结合,突出量力而行和注重实效,为指标考核和科学总结评价奠定了基础。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是继2011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省政府又一专门部署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该实施意见针对黑龙江省实际,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目标、任务和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新政策、新举措,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