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意见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风险高可先行先试“生态险
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
2月14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南昌市将积极推动和鼓励风险程度高的企业按照生态环境责任保险品种,先行先试。
鼓励企业先行先试“生态险”
南昌市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执行环保审批限时办结制。严禁以任何名义,增设许可条件和程序,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积极推动和鼓励风险程度高、有社会责任感、有能力的企业按照生态环境责任保险品种,先行先试。强化企业准入后环境保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围绕国控、省控、市控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行业工程减排项目、重点区域及水体(含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重点污染源隐患单位采取专项行动、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等措施,坚决查办环境违法违规案件,保障公众环境安全。
探索实地监管与移动式网上监管相结合
积极探索电子信息监管。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作、维护,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污染源持续监管能力。开辟环境监管由实地监管与移动式网上监管相结合的新路子,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精确监管。
加强环境监测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不断扩大承检范围和检验项目,提升检测能力,加大监督抽验力度,连续采集重点监控企业的相关检测数据和其他信息,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
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
在事后监督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失信违法企业评价标准,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企业诚信奖励与惩戒措施,加大守信奖励、失信惩戒力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响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故。
建立企业监测基础数据库和数据分析系统,根据监督抽验、投诉举报、不良事件监测等信息,开展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对责任领导和个人按规定进行问责,提请相关单位追究责任。(文/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