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措施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个人可冠名
21.10.2014 12:11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10月20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正式出台措施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将从设立和发展慈善基金、创新慈善募捐形式等方面,加大慈善资金募集力度。
根据规定,南昌凡有捐赠意愿或愿意定向救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且认捐资金达到一定数额,可以企业、单位或个人命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基金一般采取“留本用息”形式,本金可以留在捐赠企业、单位或个人。南昌还将继续做大“慈善组织创始基金”,鼓励境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志愿成为创始基金捐赠人,捐赠全部汇入慈善组织独立账户。鼓励设立村级“慈善帮扶基金”,对困难村民实施“面对面”慈善救助。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21.10.201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