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政府规章草案会审办法 走在全国前列
09.04.2015 16:32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大新闻网
本报讯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报道:为有效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近日,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会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规章草案会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规章草案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冲突;规章草案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规章草案是否符合部门职能划分规定,职权和责任是否统一,是否违法增加行政机关权力;规章草案是否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章草案设计的有关制度、规定的具体行政措施是否合法、可行。
规章草案会审主要程序包括:规章草案起草部门介绍起草情况;省政府法制办承办该规章草案的业务处负责人介绍有关审核修改的情况;参加规章草案会审人员发表意见;就会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主持人进行总结,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办法》明确,规章草案会审由省政府法制办邀请规章草案内容涉及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同时,还要求参加规章草案会审的人员在讨论协商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同时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在会审时应当做好会审记录工作,形成书面会审记录。规章草案会审记录应当作为规章制定的重要立法依据,并与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文本一并归档存查。
《办法》的正式出台,将有效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为提高政府规章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大新闻网
09.04.20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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