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偷为儿办出生证明随自己姓 丈夫怒而离婚

24.11.2013  16:04

  法官:双方婚前应就孩子姓氏问题妥善沟通

  金陵晚报 (微博)讯 去年4月,小萍和小磊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两个月后二人便结了婚,并在同年9月举办了婚礼,不久儿子呱呱坠地。儿子的降生本该给这个家庭带来无比的欢乐,然而,这对小夫妻却在今年10月份便闹到法院欲离婚。

  小夫妻为何在短短的一年内就闹起了离婚?带着这个疑问,吴江法院的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小磊表示,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导致二人的婚姻无法继续维持。“最主要的矛盾是儿子的姓氏问题。

  小萍及其娘家人提出,孩子要随女方姓,或者男方的姓氏在前、女方的姓氏在后,但这让男方的家人难以接受。于是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小萍偷偷地拿走了小磊的身份证给儿子办理了出生证明,姓氏随女方。小磊知道后火冒三丈,到女方家里大发脾气,在争吵中还打了小萍的母亲,导致其右手无名指骨折。两个家庭从此剑拔弩张,矛盾难以化解。

  承办法官告诉小夫妻,二人刚刚结婚一年,本应过上三口之家的幸福生活。仅仅是因为孩子的姓氏就导致夫妻之间乃至两个家庭的矛盾,实属不该。法官建议双方慎重考虑,认真对待婚姻和家庭。小磊对法官的劝导表示认同,当庭希望小萍能够给彼此一个机会,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共同照顾孩子。但小萍执意不肯,认为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最终结婚刚满一年的小夫妻离了婚。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是平等的,这种平等也体现在孩子的姓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孩子随父亲姓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在一些地区,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比较多,两个家庭都希望下一代随其姓,也正因此,争夺孩子姓氏大战的情形较为普遍。这也成为近年来年轻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承办法官建议,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应就孩子姓氏问题妥善交流沟通,以免造成婚后纠纷;即使婚后因姓氏问题产生矛盾,也应当通过协商妥善解决,而不是动辄结束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