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方向是“做减法”
日前,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透露,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小组已经拿出出租车行业改革初稿;交通部支持义乌市先行先试探索适合中小城市出租汽车改革和发展的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包括放开出租车数量管控,租价由政府定价变为政府指导价,“义务模式”将为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提供借鉴和示范。
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我国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可能会一时之间令人目迷五色,难以清晰、透彻地认识其本质。但经验又告诉我们,诸如此类复杂的问题,如果把审视的目光投到其最初的状态,可能有助于我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出租车行业的兴起,无非是人们需要这种比公共交通更为方便、快捷的以及专属私人的交通服务,这种服务显然要比公共交通更为优质,因此人们也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掏钱,我为你提供服务,一种非常典型的、也是简单的市场行为。
当然所有的市场行为都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就出租车行业而言,监管主要是保证其服务的公平性和安全性,但监管必须适度,我们可以闭着眼睛想象一下,出租车服务这样相对简单的市场行为,并不需要非常复杂的体制。跟出租车行业类似的商店、饭馆,需要特许经营吗?店主需要交份子钱吗?如此看来,现行出租车行业相关的各种制度就过于复杂了,特别是其运营模式,源于有关部门的设计,但其设计的初衷,似乎并不完全是为了保障服务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其背后也夹杂了有关部门的利益诉求。这一体制目前造成的最大问题一是出租车司机缴纳了过多的“份子钱”,利益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害。二是出租车市场准入严苛,造成了打车难。而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某些出租车司机“傲娇”情绪滋长,服务质量下降。
但存在已久的黑车和新兴的专车,实际上向世人展示了出租车监管和运营模式的另外一种可能性。黑车姓“黑”,远离监管,相当于个体经营,没有复杂的运营模式,但在交易的公平性和便捷性方面,虽然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但大体上问题不算很突出。专车就更不用说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方向或应是“做减法”,做有关部门部门自己的减法。“义乌模式”就体现了这个方向。
但任何一种体制,哪怕其并不合理,都会培养出一群既得利益者,而既得利益者,又会成为维持这种不合理性的力量。出租车行业亦是如此。且不说有关部门和相关出租车公司的老板,不幸的是,出租车司机既是这一体制的受害者,在专车兴起之后,又成为这一体制的维护者。的哥的言行当然可以理解,现行体制不变,他们反对专车,是再自然不过的反应。这真是一个悖论,的哥正在维护的,是损害他们利益的体制。但明眼人看得很清楚,要真正“拯救”的哥,根本上还是要废除这一体制,让的哥成为没有身份限制和经济束缚的市场主体,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
也有人担心,完全放开出租车市场,会导致运营车辆激增,加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程度,故而“义乌模式”放开出租车数量管控只适合中小城市,不适合大城市。但无论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出租车的数量都不应该由监管部门决定,而应该由市场决定。当出租车数量增加到一定程度,行业“揾食不易”,增长自然会放缓、中止,甚至下降,不可能无限地增加。市场有能力把出租车调节到合理的数量,对这一问题的担忧是没有必要的。
对出租车行业“做减法”,将监管和运营简化到正常的程度,如同饭馆酒店商场,先让市场做主,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一些司乘纠纷,再找有关部门、找法律不迟。 首席评论 □周 云
(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