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土地出让金及省级小农水专项工程审查接“地气”
10.01.2014 15:32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3日,省水利厅农水处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处共同组织了中央土地出让金及省级小农水专项工程合规性审查工作,今年专项工程以整治山塘为主,继2012年中央追加投资大范围开展山塘整治项目以来,第二次集中实施山塘整治项目。在项目审查前,进行专门讨论,统一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杨丕龙副厅长专程参加讨论会,并作了重要指示。
这次中央土地出让金及省级专项工程合规性审查工作,紧紧围绕为基层水利服务的宗旨,紧接“地气”,一是首次对专项工程建设采取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由项目县批复,改变了以往省级审查批复方式,落实审批事权精简下放的政策;二是第一次从县级水利局挑选专业基础扎实、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技术骨干组成审查专家组;三是各级财政管理费提取由3%提高到5%;四是第一次大范围安排基层水务站和农民用水户协会能力建设经费;五是对全省95个有农业任务的建制县全部安排了维养经费,改善了重建轻管的现象。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0.01.2014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