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打赢“分析好”第三战役 税务总局再推营改增服务新举措

14.07.2016  15:08

经历了“开好票”第一场战役和“报好税”第二场战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又打响了“分析好”第三战役。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再推20条措施,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全面分析掌握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的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为有针对性地改进税务部门工作和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夯实基础。

在全面推进试点分析工作方面,税务总局要求,细致开展试点行业税负分析。准确把握行业税负分析的基本原则,采取点面结合方法,全面跟踪和客观真实反映4大行业及其细分的小行业税负变化情况。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面临的问题。同时,深入做好改革试点效应分析。加强营改增后税收收入总量和结构变化分析。客观评价营改增工作成效。

在运用分析结果服务纳税人方面,税务总局提出,优化发票领用服务,通过增设窗口、增配自助终端、提供网上预申请有、运用二维码技术采集、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简化操作流程等方式提高发票发放和代开发票效率。针对7月份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叠加的实际,税务总局决定将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7月20日。

同时,细化申报表填报辅导,完善电子申报系统功能,强化引导性政策培训。特别是开展同业税负比较分析服务。细致分析同一行业纳税人税负差异情况,积极帮助税负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纳税人深入查找原因,促进其合理降低税负水平。针对分析中发现纳税人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适用等方面存在不准确、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主动提醒,积极帮助纠正解决。

税务总局强调要健全税企沟通机制,通过座谈会、入户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纳税人、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主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强化服务单位监管和纳税人权益保护,充分尊重纳税人意见,允许自愿选择具有服务资格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税务总局还提出,要运用分析结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税收工作改进。针对分析中发现的政策问题,进一步畅通反馈渠道,健全解决机制。对需要完善调整的政策,税务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上级财税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针对分析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专项督查和考评力度,推动尽快加以改进。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持续提升、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