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合作社垒“现金墙”分红1300万很土豪很高调

16.01.2014  12:53

1月14日上午,四川凉山州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召开2013年分红大会,分红金额达1311.5万元。重达312斤的人民币现金一捆捆整齐地放在现场,340余户入股村民排队领钱,最多的一户领到30万元,最少的也有近万元。有村民说,数钱数到手软。

媒体给出的新闻标题是,村民领“土豪年终奖”。的确,照片中的百元“现金墙”着实震撼,“数钱数到手软”也让一些看客“羡慕嫉妒恨”。可转念一想,这真有那么刺激吗?不是还有公司将奔驰车作为年终奖吗,村民最多30万元、平均3万多元的分红,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何况,分红与年终奖是两个概念。村民分红是年底结算股份利润,是一年一次的回报;而公司年终奖是除月薪之外,年底的“额外奖励”。如果按平均数计算,一户村民一年获得三四万元的分红(实际金额不会这么高),只相当于城市普通职工每月薪酬三四千元,并不算多。如果对农民家庭年收入几万元眼红,说得过去吗?

农民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是一种长期现实。所以,高层才不断致力于农民增收,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基本也都是针对三农问题。四川凉山村级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底“大分红”,让我们看到了将分散的农户“拧成一股绳”、集体“闯市场”的良好效果。无疑,这有利于科学指导种养殖,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集约化经营和管理,通过集体议价确保广大农户的利益,避免“单干”的孤立与权益被侵害。

但也要注意,集约化经营在带来利益共沾的同时,也具有风险共担的特性。尤其是,在如何种养殖、能否适应市场需求方面,有关决策必须慎重,有关指导必须科学,务必要把好市场的脉搏。否则,盲目上马项目,很可能导致群体性的损失。

农村合作社的运转需要领头羊,也离不开村民民主监督。既要防止在组织内部形成“一言堂”,又要避免“一人一个主意”。如何把握其中的尺度,考验的是村民自治的成熟度,又是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对上层管理者而言,也要做好调解与仲裁的准备,不能遇到问题就“收权”。实现基层民主自治与适度合理放权,需要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

回过头看,村合作社垒“现金墙”,确实很土豪很高调。如果这是为了炒作宣传,扩大该村的知名度,效果是达到了。但是,派人从银行取出1300多万元,并派专人严密看守一夜,个中的提心吊胆与潜在风险,不容回避。将分红打入农民的银行账户不好吗?如果“非现金不要”,恐怕也是不合时宜的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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