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检察院切实采取强化措施加强检委会工作

20.10.2014  22:49

永丰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强化协调、参谋、监督、总结四项职能,做到了会议组织、案件审查、督促执行和总结指导工作“四到位”,切实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

强化管理协调职能,确保会议组织到位。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该院规范了检委会工作职责和程序,并配备专人负责检委会的日常工作,使会前准备、材料审核、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会务性工作落实到人。并逐步完善了《检委会议事规则》、《检委会办公室工作办法》和《检委会例会制度》等,使检委会工作有章可循。

强化参谋辅助职能,确保案件审查到位。把好了程序审查关和实体审查关,对提交检委会进行讨论的案件和事项,审查是否符合检委会规定的议题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完备的,由承办部门尽快补充;积极与办案人员沟通,把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将焦点、疑点、难点问题提炼出来,提出明确的检办咨询意见,以及支持该意见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使检委会研究案件时能够有的放矢。

强化督促检查职能,确保执行落实到位。为使检察委员会决定得以贯彻落实,该院制定并落实了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执行督促催办制度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协助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向检察长或者检委会进行汇报,通知存在问题的部门予以纠正,并对问题的纠正和解决跟踪检查和督促。

强化总结指导职能,确保调查研究到位。充分发挥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的特点,利用直接审查案件、接触领导层决策过程及信息灵通的优势,将议案作为切入点,总结、研究出带有全面性的经验、做法,指导相关部门实践办案。

供稿:永丰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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