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去年办6200余件刑事法援案 法援机构共建2618个工作站

15.01.2014  13:37

    1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2013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82件,受援人26975人次。其中,为了应对《刑诉法》对刑事法律援助上关口前移的重大调整,省司法厅出台相关规定,全省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200余件。

    办6200余件刑事法援案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作出了重大调整,不仅在受援范围上扩大至包含精神病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等5类案件,而且前移时间关口至侦查环节。为应对调整,2013年5月,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缓解了当前案多人少、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压力,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200余件。

    建2618个法援工作站

    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援服务,全省进一步加快重点人群聚集地和重点领域法律服务网络建设。2012年9月13日,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2012年底前,全省每个看守所都要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去年4月,省司法厅与省公安边防总队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去年8月,省司法厅与省侨联、省法学会在峡江县金坪华侨农场联合举行了“法律服务进侨场”活动暨金坪华侨农场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仪式。

    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全省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18个,同比增长7%。

    “12348”专线接听6万余人次

    为进一步畅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渠道,早在2011年,省司法厅就自行研发了一部“12348”法律援助热线,2013年5月,省司法厅对专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将11个县(市、区)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增设为设区市一级接听坐席,“12348”专线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建立法律咨询和诉求的受理制度,分流转办制度,督办反馈制度,跟踪查办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交接班登记制度等。据统计,去年以来,专线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6万余人次。

    各地出台了多种措施进一步降低法援门槛。201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82件,受援人26975人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来源:新法制报 记者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