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入列全省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

30.10.2015  16:25

   符合条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江西省银监局共同印发了《江西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根据《办法》的规定,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将在江西省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资金,凡在江西省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用自有专利权向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后,可申请贴息补助和评估、担保、保险补助。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上限为50万元。

  目前,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已于当月启动了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九江市、赣州市、新余市和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局列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此前,南昌市已于200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并开展了大量的质押融资工作。(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