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捷:新余车改一年节约3058万元 有效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全国人大代表、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在江西代表团开放日上回答记者提问。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举行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余市自2014年1月启动公车改革以来,取得显著成效,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大幅降低,经核算,2014年全市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为4171万元,比上一年减少3058万元,减幅达40%。
公车改革涉及用车达1509台 司机1150人
刘捷介绍,新余市2014年1月正式启动了全市的公共用车改革。当年1月份,市本级顺利完成改革任务,4月1日,全市所有县区、乡镇也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全市公车改革涉及到的用车达到1509台,司机(含正式的和临时聘用的人员)达到1150人,我们新余市公车改革按照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的改革方向,首先明确了改革范围,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改革,其中公检法、医院学校等一些敏感单位和事业单位未纳入公车改革范围。”刘捷表示,新余市在公车改革之前,充分征求了社会各界和参改单位意见,并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为公车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细致严谨地制定了实施细则,重点就交通补贴的标准、发放形式、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比例和使用原则,驾驶员安置和车辆处置,公务用车中心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安排。
56家单位因违规租车被限期整改
刘捷说,公车改革过程中,新余市还严格了纪律,严肃查处了违反公车改革的一些人和事,重点是以车改为借口影响工作,利用职权私用其他企业的车辆或者报销不当经费等问题。2014年3月,新余市对不在岗却冒领公车补贴的12名干部进行了处理;2014年底,对全市288家单位当年租用公车情况进行全面突击检查,其中对56家违规租车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并限期整改。
“从整改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对群众所担心的‘公车照坐,补贴照拿’的现象进行了有效遏制,另一方面也对我们规范的进行改革巩固了基础。应该说,从这一年的努力,我们的公车改革总体是成功的。”刘捷说。
2014年公车购置和运行费比上一年减少3058万元
刘捷表示,新余市推行公车改革以来,不仅有效节约了开支,还适度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今年年初,我们核算了一下,2014年全市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为4171万元,这是全市(包括县区和乡镇)的,比2013年大约减少了3058万元,减少40%。其中,市本级购置和运行的费用比2013年减少了1837万元,运营费减少46.99%,购置费减少44.2%。”据刘捷介绍,公车改革制度推行后,新余全市的购车比例大幅上涨,2014年全市小车上牌量为15636辆,同比增长20.61%,一些公务人员也积极购买用车,拉动消费。
刘捷表示,公车改革还促进了全市领导干部改进作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应该说,通过公车改革源头上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现在很多干部挤公车骑自行车,也贴近了群众,大家给予了认可。”刘捷说,下一步,新余市将重点按照全省改革的试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策内容,同时加大对公务用车中心的改革步伐。(特派记者张绪鸿、叶新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