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喜:查查“执法软弱”的真实原因
在河北省著名的国家5A级景区野三坡内,一处风光秀丽的河岸边,大片别墅林立,装修奢华。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别墅,这里的别墅群是怎么建起来的?
对此,涞水县一位负责人表示,过去相关部门在别墅违规建造过程中,确实存在执法软弱的情况,没能有效制止项目违规施工。(10月15日《京华时报》)
根据2006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限制用地目录》,严格禁止在国家5A级景区建设别墅,各级政府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单位,还规定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处20万元至50万元罚款的处罚。河北涞水县为何没有严格按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处20万元至50万元罚款的处罚”?涞水县一位负责人表示“制止未果”,承认确实存在执法软弱的情况。那么,问题来了:政府为什么会出现执法软弱,屈服于企业?
众所周知,政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是社会公共秩序的管理者和维护者,依法监督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查处,是国家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利和职责。而且这种权利和职责是不能放弃的,否则就是失职、渎职,就是不作为,就是自动放弃管理者的角色。任何企业都必须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笔者不知道,在野山坡景区建设别墅群,当地政府部门是否为其违规办理了相关手续?彼此是否存在某种利益关联?否则,别墅群是怎么建起来的?正如河北省张金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罡律师说的,“企业反抗,政府部门竟然就屈服了,是真的束手无策,还是责任心不强,还是有什么内幕?”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家5A级景区违规建设别墅群的过程中,对于涞水县有关部门制止未果、执法软弱的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查一查,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看看有关部门与违规企业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关系,某些人是否参与了别墅群建设的投资入股,获取了相关利益分成?是否存在腐败和“四风”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好在事件曝光后,涞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综合调查组,着手对别墅群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初步决定:责令项目单位立即停止一切建设和销售行为;对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销售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停职配合调查。并且表示,将严格依法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罚款的罚款,绝不姑息。对这一表态,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和谅解。笔者将静观事件处理结果,希望尽快将执法软弱的真实原因公之于众,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给网友一个交待,给社会一个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