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喜:高考公平路当负重前行

30.05.2014  12:52

  可以说,自从有高考以来,关于高考改革的呼声就没有停止过。而且改革也一直在进行,只是改革的力度、幅度不同罢了。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高考改革,对高考改革的呼声更大。教育部为落实决定精神,随即着手开始了深化高考改革的调研工作,探索高考改革思路,研究制订高考改革方案。

  所谓高考,其实就是现代版的科举考试,它的最主要功能是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接班人和建设者。笔者认为,从总体上说,高考制度是一项比较好的制度,是一项比较公平的制度。就目前而言,除了高考制度,实在找不出更好更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所以,笔者比较赞成高考制度公平的说法。

  笔者认为,高考制度的公平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是时间的统一性。高考时间,全国统一。“文革”结束后,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高考时间定在每年的7月7、8、9三日。从2003年开始,高考时间改在每年的6月7、8、9三日。时间统一,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因气候因素给考生带来的不同影响。同一时间参加高考,不管什么气候,对于考生来说,有利或不利,都是一样的。

  二是试卷的同一性。高考试卷命题,原来实行全国统一,从2001年开始,实行各省自主命题考试,这样更能照顾到各省经济发展实际与教育发展水平。同一张试卷,考所有考生,能够全面真实反映考生的学业水平,最大程度上体现高考公平。

  三是成绩的可信性。高考实行各省统一组织阅卷,全封闭式阅卷,从各中学抽调骨干教师,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按照统一提供的参考答案进行阅卷。整个阅卷工作管理非常严格,要求交叉阅卷,反复核查,高考成绩出来后,考生还可以复查。在如此严格组织下的阅卷,能最大限度保证成绩的可信性。

  四是录取的标准性。高考成绩出来后,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参考往年各高校的招生录取分数,填报志愿,有效避免因不清楚自己成绩而填报志愿的盲目性。然后各高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公布录取分数线,按照此标准进行录取。真正体现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线上就能上大学,线下只有等待东山再起。

  五是组考的严肃性。高考是国家第一大考,对高考的组考工作,从上到下,历来都是特别重视的,非常严密的。尽管每年都会爆出一些高考舞弊案,但全面衡量,高考仍是所有考试中组考最细、监考最严的考试。严格监考,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考生成绩的真实性。

  六是机会的均等性。2001年高考放宽了参考对象的年龄和婚否限制,不管你是正在学校就读的青年学生,还是已经结婚成家的社会成员,或是单位职员,或是爷爷奶奶,高考的大门是敞开的,只要你愿意,谁都可参加高考。

  当然,笔者说高考制度公平,并不是说高考制度已经非常完美、非常完善,完全公平、绝对公平了。实际上,高考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公平,保障公平,实现公平。为此,笔者认为,在促进高考公平方面,改革的重点应是:

  一是增加考试机会。由于考试结果带有不可否认的偶然性因素,任何考生都有可能考试发挥失常,一次考试很难准确反映考生的真实水平。高考改革应当改变一考定终身的现状,探索实行一年多考,比如二次、三次或更多次,确保考生发挥最佳水平。这对所有考生都是公平的。

  二是录取标准综合化。高考录取制度应适当改革,改变以高考成绩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除了高考成绩,还应参考整个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高中会考成绩,各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这样对考生可能更加公平合理,引导考生更加注重平时的学习,大大减少考生高考舞弊现象。

  三是高校招生非批次化。现有的高校招生是按批次录取的,不同高校分属于不同批次,这对于批次靠后的高校是很不公平的,无法保证生源质量,影响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深化高考改革,建议所有高校不分批次,一律在统一时间内进行录取。任何一个考生在被某高校正式录取之前,其他高校都可自由地调档、录取。

  四是取消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政策虽有一定合理性,具有一定激励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容易演变成一场“拼爹”“拼妈”的战斗,为权力、金钱、人情大开方便之门,破坏高考的公平性。因此,高考加分政策应逐步取消,切实做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五是废除地方保护主义。由于历史的原因,各省份各城市高校资源分布极不平衡,有的资源丰富,有的资源稀少,影响了教育的均衡发展,而高校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又制造了考生的不平等,加剧了教育不公。深化高考改革,任何面向全省或全国招生的高校,都应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搞内外有别,不人为分配招生名额,不管本地考生还是外地考生,都只能有一个录取分数线。

  此外,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在学习条件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必然反映在教育质量上的差别,高考改革也应给予关注,保障农村学生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