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刚:不问输液致死原是在变相纵容

04.03.2014  17:59

  3月1日中午,巴中市南江县市民严先生夫妇带着4岁的儿子小军,到巴中三小旁的一家儿童诊所看病。当医生给小军挂水几分钟后,小军便口吐白沫,随后医生进行了赶紧抢救,但遗憾的是,这个4岁的小生命就此画上了句号。事发后,当事儿童诊所与死者家属协商,昨日上午,双方达成一致,决定私了此事,对于孩子的去世原因,巴州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回应称:“不需要去问事故原因”。(2014年3月4日华西都市报)

  输液致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并不为奇。这次,南江县的小军也因为小小的感冒,在诊所输液发生意外,结束了年仅4岁的生命。虽然该诊所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私了了此事,但是巴州区卫生局居然天真的认为事故已经处理,没有必要过问小军死亡的原因。卫生局工作人员如此漠视一条生命的离去,除了人心的冷漠,更是工作的不负责、不作为,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局担负着监管医疗卫生的重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诊所输液致人死亡,卫生局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打出事故原因,本是职责所在。然而,因为事故私了了,该卫生局就可以毫不作为,并且阻止别人过问此事。让出事的诊所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进行对应的整改,那么类似的情况就难以杜绝,以后难免再次发生。相关卫生局难逃变相纵容之嫌。

  诊所出事,卫生局应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原因,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这才是对民众健康负责的表现,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改进具有重要意义。

  发生事故的原因无外乎有几种。一是医生的技术水平有问题,开错了药;二是用药粗心导致输错了药;三是药本身有问题。如果是医生能力不足,那么应该调查相应执业证件,对相关医生的医疗能力进行考核,如果技术水平有问题,应该吊销其执业资格证,避免以后再害人。如果是粗心问题,那应该要求诊所进行整改,规范其用药步骤,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如果是药有问题,就应该顺藤摸瓜,找出生产企业,进行严惩。

  保障民众的身心健康,卫生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事故及时调查追究,民众才不会过问,也无需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