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全力支持“双创”工作

21.10.2015  18:42

  通讯员胡向理报道: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9亿元,其中个体创业贷款发放1.96亿元,企业贷款0.54亿元,直接扶持创业2113人,带动就业8098人。2004年全市启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以来,已累计发放担保贷款27.65亿元,其中个体贷款发放18.42亿元,小企业贴息贷款9.23亿元,在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下,累计扶持3.2万名创业人员走上了致富之路,带动11.05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市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力度。对个体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为10万元;对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以上个体创业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经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及创业孵化基地等促进就业创业组织,贷款最高限额400万元,其中额度在200万元以下的,给予全额贴息,额度在200~400万元的,各地视财力给予贴息。

   相关链接

  个体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分为提供2名反担保保证人或固定资产抵质押方式。申请人只需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到相关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领取《申贷须知》等材料。采取反担保保证人方式的,按要求准备好申请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婚姻证明、配偶二代身份证,反担保保证人二代身份证、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与配偶及反担保保证人同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及《贷前调查表》;使用固定资产作为抵、质押的申请人需办理好抵、质押手续。在收取申请人所有资料后,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申请人资料进行整理并建档,于受理资料后对所申请项目进行贷前调查、审贷会审核等核查工作,通过核查的申请项目将转至金融经办机构,由金融经办机构进行个人信用度审查后,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个人进行贷款发放工作。

  小企业就业创业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经审核认定后再向当地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