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六次全会(四)创新组织制度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治国理政新实践】迎接六次全会(四)
创新组织制度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全会工作报告也对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年来,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巩固和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压力;巡视、派驻向全覆盖目标坚实迈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步步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夯实“两个责任” 推动双重领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2015年,在巩固省部一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同时,把责任压到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
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将“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在此基础上,通过逐级约谈、强化考核等方式,把责任层层传导。
广东、贵州、山西等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委书记、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国资委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15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教育部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约谈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几十所直属高校党委书记。重庆、广西等地对地市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会考”评议,直击问题。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实行责任追究和通报等制度,压实责任。中央纪委先后5次公开通报部分地方和部门查处的责任追究案例。福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实行主体责任追究终身制,不因责任主体的岗位变动、职务变化而免责。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起始于2014年上半年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一年多来不断探索实践,在规范报告人员范围、报告时间、上报形式、处置回应、责任追究等方面积累了经验。2015年,规范了省区市纪委向中央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2015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条件、干部来源、提名考察程序。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制定下发了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抓好主业。中央纪委督促各省区市纪委开展省、市两级纪委“三转”“回头看”和整改,防止职能发散现象反弹,开展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专题调研和县级纪委“三转”情况纪实调研,摸清底数,逐级落实“三转”责任。
创新组织制度 推进全面派驻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2015年1月,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迈出了派驻全覆盖的重要一步。
“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转变。”在中央组织部机关工作多年后,走上中央纪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工作岗位的欧阳月明说。
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确定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组27家。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在设置形式上,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综合派驻改变“点对点”单一模式,“在一家机关办公,管若干家的事”,解决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地位更加超脱,增强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实现派驻全覆盖,要按照党章要求,把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部门和单位,消除监督盲区,全方位看住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权力;要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发挥“派”的权威,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纪检组在派出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有了反映问题线索、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和进行纪律审查,都要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取得指导。
“我们是中央纪委的人,是中央纪委机构的延伸,驻进来就是抓监督。”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周新建说。派驻机构工作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平台。
发挥“驻”的优势。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平均减少11个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比例近70%;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一心一意干纪检。
各派驻机构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等形式加强执纪效果。
为了使派驻机构不再有依附性,在工作经费上,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业务经费,用于保障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纪律审查、监督执纪问责等开支。
目前,中央纪委正在加紧做好派驻机构干部队伍选配工作,确保班子建强、人员到岗、工作到位。加快推进省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积极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出台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彰显巡视利剑作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2015年3月16日,距中央第二巡视组进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工作仅半个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廖永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问题线索超过一半来自于巡视。
中央巡视组由中央直接派出、代表中央去发现问题,巡视监督威力陡显,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
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一年来,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四个着力”和“六大纪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定位更加明确,指向更加聚焦,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巡视工作。2015年8月3日,党中央根据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探索,颁布实施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巡视全覆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
中央巡视对象280多个。为落实全覆盖要求,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通过“板块轮动”,分领域、分类别开展“一托二”的专项巡视。
11月3日,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完成了对31家单位的全部进驻。至此,2015年中央巡视组开展3轮巡视,共巡视83个单位党组织,在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单位全覆盖。
专项巡视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直切要害、直奔主题。实行“一托二”,每轮一个组巡视两个单位,一个组长配备2-3名副组长,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通过“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方式,灵活机动安排,做到精准发现、定点突破。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某省时,采用专项巡视的方式,实施精准打击,只用一天时间便发现交通厅长问题线索。
巡视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通过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梳理出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由纪委提前向未巡视单位打招呼,提出整改要求,促其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视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求被巡视党组织抓紧整治、立行立改;巡视后综合反馈意见,要求被巡视党组织系统研究、全面整改。
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工作同步推进。2015年,召开省区市和部分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座谈会,切实加强和改进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初步形成了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态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吴晶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