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还将继续行动3个月 ——省公安厅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总结和部署
1月13日,省公安厅决定将“利剑”行动延续到3月下旬。当日下午3时,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利剑”行动前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第二阶段行动进行部署。
去年10月启动的“利剑”行动,原定为期3个月。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累累战果,在打击、追逃、整治、防控四条战线全线出击、同步推进,三个月来侦破了一大批大要案件,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解决了一大批突出治安问题,有效净化了全省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打击战线战果丰硕,打黑除恶方面,侦办涉黑案件10起,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32个,破获案件1530起,刑拘1864人;打拐方面,破获涉拐案件20起,解救被拐人员17名,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枪案方面,破获各类涉枪案件17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46人,缴获各类枪支230支,子弹11858发;追逃战线成果突出,抓获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3511名,清网率达到53.77%,远超过行动前提出的30%清网率的目标;整治战线成效明显,清查各类场所12626家,查处“黄赌毒”案件13646起,打掉“黄赌毒”团伙522个,刑事拘留2158人,行政拘留16200人,缴获毒品152.29公斤;防控战线坚决有力,出动巡逻力量37万余人次,盘查可疑人员5.4万余人次、可疑车辆3.5万余辆次,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3500余人,收缴管制刀具435把,破获“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18486起,打掉团伙374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80人。
会上,省公安厅强调,岁末年初历来是违法犯罪高发、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全省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打整治“利剑”行动将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延续到3月下旬,确保今冬明春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继续发扬前一阶段“利剑”行动中体现出的良好作风,坚持行动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利剑”行动,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交通、火灾、爆炸安全事故,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社会治安复杂、矛盾纠纷多发的地方,加大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努力化解不稳定苗头隐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着力巩固和提升行动战果,查缺补漏,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工作,继续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治安高危人员管控,严防漏管失控,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要围绕坚决遏制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利剑”行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工作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扎实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以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为抓手,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通畅。要加强对枪、爆、燃、毒、化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依法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摸排掌控,坚持提前介入、严格审核把关,积极会同举办单位落实安保责任和安保措施,必要时加大警力投入,做好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