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择日死亡”闹剧重演
八旬老人离世,遗体放在养老院60多小时,殡仪馆不肯前来接运。家属无奈,只好就地设灵,烧香哭灵。院内数十老人见此情境集体出现“抑郁症”。而这一切,竟然由一张死亡医学证明造成。(《广州日报》)
听说过生不逢时,难道报道中八旬老人的离世就是所谓的“死不逢时”?原来,老人的“死不逢时”皆因无法及时开具死亡证明,而“死亡证明”之所以不能及时办理,皆因居委会和社区医院在上班时间才能提供服务,换个说法就是,不上班就不能开死亡证明,不上班就要等到上班的时候“择日死亡”,如此荒唐的逻辑竟然是广州办理死亡证明的新规。今年4月1日,广州实施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新规,在家中或养老机构身故者,现改由居委会和社区医院负责开具死亡证,而目前它们仅在上班时间提供服务。遇上节假日,在家中、养老院离世的人们,其遗体只能晾在原地,直到领到死亡证,才能由殡仪馆前来接运。笔者看着这样的新规也是够了。
其实,此前各地已陆续出现过为死者开证明多次跑腿现象,笔者不知道为何广州市又闹出了这样的笑话,难道在新规出台之前就没有进行过调查吗,这样的规定如何通过审查的?此次“节假日不办死亡证”的闹剧,不仅折射政府基层部门拖沓推诿的庸懒作风,更反映出一些地方对于新规的出台欠缺周全的考虑,以致于新旧政策执行出现偏差。
一项新规的出台考验政府部门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智慧。新规应该是更加便民、更加利民的,但是此次广州的新规不但没便民利民反倒成了“黑色幽默”。笔者认为作为新规的出台者,必须在事前进行广泛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借鉴多方经验,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尽可能把会出现的问题想全面。作为新规的实施者应该制定相应的保障机制,合理安排人员、时间,确保新规顺利实施,确实起到便民利民的作用。只有多方努力才能避免“黑色幽默”的尴尬,才能防止“择日死亡”的闹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