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住别墅开豪车逃债三年 被民警围堵答应还款

28.02.2014  16:59

  近日,在城中法院全体干警的努力下,一起长达三年的老赖逃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1年7月,秦某某与刘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法官遂对其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刘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法院依法于2012年2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后秦某某向法院执行法官反映称:被执行人刘某某住着别墅,开着豪车,有能力偿还,只是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转移,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对刘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再次调查,调查结果同样为刘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本市居住,执行法官通知秦某某一旦获取刘某某行踪,立即告知,以便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2月24日,法院得知刘某某在家,立即召集全局执行干警和法警前往刘某某家,对刘某某进行了围堵,并将其带到法院,讲明案情,让她履行拖欠的案款,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迫于法院依法办案形成的强大压力,刘某某主动答应于2月25日偿还秦某某45000元的借款,剩余55000元于2014年3月15日前付清,并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担保,表示如若违约,即可执行担保公司名下的财产。(记者 徐顺凯)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