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让韩媒为我们讲中朝边境命案了
吉林省和龙市官方昨天对外通报,本月24日该市龙城镇发生一起命案,3人死亡,案件正处于侦破之中。这一通报与前一天韩国媒体“朝鲜逃兵越界杀害3名中国人”的报道对上了号,但和龙市没有证实杀人者一定是朝鲜逃兵。
据了解,杀人者作案后在逃,因此中国警方无法确定其身份。媒体报道可以用信息源的描述做补充,假设作案者的身份。因此官方公布的细节通常比媒体报道的少,这一点可以理解。
然而中朝边界24日发生新的重大命案,这一基本事实一开始就很清楚。由于在过去8个月中至少发生过两起朝鲜士兵越界偷窃抢劫并致我边民死亡事件,新的命案必将受到舆论高度关注,这种判断当地政府想必很容易做出。之前的命案由韩国媒体率先爆出,中国媒体转引后造成巨大反响,这种反响不仅仅因为有朝鲜士兵越界杀人,还因为当地政府不及时通报案情,我们要通过韩媒知道中朝边界发生了什么,公众对此深感失望。
这次新命案发生,其对于舆论的敏感性一目了然,如果它再由韩媒报道出来,将意味着政府公信力的更大损失。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幕真的又发生了。当地两个派出所28日接听媒体电话时均表示对事情“不知情”,这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真的对辖区和附近发生重大命案一无所知;二是这些派出所有意不向媒体通报此事。无论哪种情况,显然都不应该。
中朝边界一再出命案,朝鲜人越界作案是主要案发原因之一,沿中朝边界的中国各地方政府应当形成机制化的处理程序了。这当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是要及时依法公开信息,尊重中朝边境地区公众和全国人民的知情权。
一些地方机构认为中朝关系高度敏感,对通报涉嫌与朝鲜人有关的重大案件有顾虑,从而在遇事时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要“保密”,尽量缩小知情范围,能不对外公开则不公开。这对一些基层官员来说已经成为习惯,一些人甚至认为这样做是守纪律,负责任,而不去想一旦事情被外媒“挖出来”再传回国内,将对官方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什么样的不良影响。
中国各地这些年反复出被舆论认为是“政府瞒报”的事件,这一标签所造成的轰动有时会超过事件本身。这样的教训一茬接一茬,几乎没有官员因此受到处分。
我们强烈希望这样的局面能够被终止。该对外通报的事情不通报,由此积聚的舆论风险往往比依法正常通报那些事情要高得多。关于这一点各地官员应形成深刻认识,国家也应制定推动基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彻底转变思路的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施行多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政府严格依法公开信息是破解一些难题的必由之路。中朝边界发生命案的一部分“敏感”是人为形成的,它们在大多数时候就是普通刑事案件,不应受到特殊化对待。出了问题就公布,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所谓“敏感”就会逐渐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