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要交“份子钱” 吉安的哥称“被自愿”

18.11.2015  18:29

前些天,吉安市多名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们的出租车经营权即将到期,公司又开始催促他们交纳新一轮经营权使用费,但是他们认为这钱交得不合理。吉安台记者陈梓斌报道:
涂师傅的出租车挂靠在吉安长安出租车有限公司,他和公司签订的挂靠合同今年11月底到期。前段时间,公司通知他去续签合同,再续八年,共需交九万二千元的经营权费。然而,这次涂师傅却对缴费开始较真了:
(录音):“公司逼得人家收那个九万二,晓得吧,还要人家签字,写自愿交这个钱。
对于这笔出租车经营权费,司机往年都愿意交,为何今年却突然不愿意交了呢?的哥刘师傅:
(录音):“网上天天讲,电视台天天播,不要收份子钱,经营权钱都不要。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10月份,交通部发出《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里面说到,“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正是基于这份意见稿,出租车司机觉得不能再收“份子钱”了。的哥涂师傅:
(录音):“肯定不公平呢,人家杭州(出租车司机)已经得到了政府1.2亿的赔偿,你还收这个钱。
对此,吉安市多家出租车公司表示,他们只是按照市客运管理所的要求来操作。随后记者联系到吉安市城市客运管理所负责人王政军。他告诉记者,今年11月份到期的这一百多辆出租车,可以不交经营权费。市城市客运管理所所长王政军:
(录音):“2009、2012、2013年交的(经营权费),还没到期的,那个也不退,一直到期满,就是顺向操作吧,等于是从第三轮开始,大家都是进入无偿(使用)……包括原来要公司暂时收的,我们都会通知公司马上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