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肖一华副局长到樟树市指导药品流通集中整治工作
7月1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一华带领省局药化流通处和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负责人到樟树市指导药品流通集中整治工作,出席樟树局召开的药品流通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会并作讲话,樟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仕林出席会议并陪同指导。
肖一华指出,要深刻汲取山东济南疫苗系列案件教训,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刻认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肖一华强调,此次集中整治是今年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责任重,压力大,要求严,希望樟树局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此次集中整治中带一个好头,樟树局要认真研判当前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勇于担当,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肖一华要求,樟树是千年药都,药品生产、通流企业集聚度高,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药品供应保障责任,药品质量责任和渠道安全责任,维护好“药都”的形象,希望樟树的药品流通企业为全省的企业在规范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中做出榜样,摒弃侥幸心理,放弃观望思想,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会上,樟树局对此次药品流通集中整治明确提出了“四统一、四确保”的要求,即:统一规范购销人员聘用管理,确保购销人员身份真实;统一使用对公账户购销结算,确保购销资金流向清晰;统一开具药品销售增值税发票及其相应清单,确保购销药品的票、账、货、款一致;统一运用符合GSP和国税“金三系统”要求的计算机系统生成、打印、查询和管理业务票据,确保购销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同时对企业强调几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理解政策要“通”;二是积极行动、自查整改要“实”;三是规范经营、依法整改要“严”;四是谋划长远、发展起点要“高”。
肖一华一行深入企业现场进行指导,先后来到江西五洲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和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听取两家企业负责人汇报企业对照国家总局公告和省局的专项整治方案组织自查整治的情况,与企业就集中整治中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樟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