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将减轻
本报讯 记者淦丹丹报道:3月31日上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举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拉开了本年度税收宣传月活动帷幕。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并推出12类40项措施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江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立升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通报。目前,截至2015年年底,江西省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到63437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119户,小规模纳税人51318户,累计实现减税68.09亿元。
胡立升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紧紧围绕“5月1日发票顺利开具,6月1日纳税申报、税款征收顺利进行”的目标,保证税制转换平稳过渡。
推出便民办税40项措施
“为更好推开江西营改增试点工作,便民办税行动推出了3大方面12类40项措施,打出了便民‘组合拳’。”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和平表示,在服务深度融合方面,推行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办理,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问题,提供发票网上申请服务,让纳税人可足不出户领用发票。在执法适度整合方面,清理规范基金收费,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并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并增进纳税信用,让守信者受到褒奖,帮助诚信纳税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下降
今年5月1日起,江西省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对个人二手房交易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对此,江西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国英介绍,二手房交易改征增值税后,变化体现在两方面,即:首先是税种变了,原来是营业税,而现在是增值税;其次是税负减轻了。
陈国英介绍,江西个人二手房交易2年以下房屋依然按照5%的税率征收,虽然税率没有变化,但是因为营业税和增值税性质不一样,营业税是含税价格,增值税是不含税价格,所以税负有明显下降。
据了解,在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江西省国税、地税部门将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联合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