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4.10.2015  09:07

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继续平稳增长。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同比增速,分别位居全国第五和第七。江西台记者汤云柯报道。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253元,同比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90元,同比增长10.5%。从2010年以来,连续六年,前三季度的农民收入增速都快于城镇居民。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最低工资标准连年提高、农产品价格稳定上涨,、“简政放权”、“营业税改增值税”、“税收减免”等政策不断落实,以及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增多、房屋租赁市场持续火热、农村土地流转不断加快、民生改善政策持续落实等。

另据统计,前三季度,全省城乡居民支出继续平稳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8.9%。其中,购买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消费支出大幅增加;食品消费呈现营养化、多样化的趋势。
而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10.2%。农村居民生活用品更加丰富。家具及室内装饰品的添置日益普遍。衣着消费支出快速增长。
另外,网络购物渐成城乡居民消费的常态。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47.8%。城乡居民参加团体旅游的人均消费支出增长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