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水利局副局长方洪海公款吃喝被诫勉谈话
27.05.2014 00:1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南昌5月26日电 (记者秦海峰)日前,江西鹰潭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1、关于方洪海等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4月30日下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洪海到信江新区施工现场协调解决当地老百姓阻工问题,当晚在院里路农家饭庄订了一桌酒席。约18:30左右,彭贵德(夏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乘用夏埠乡政府的公务用车赣L05887,前往院里路农家饭庄,并将该车停在闲聚楼酒店附近,被暗访组发现。经查,该桌酒席共花费人民币1141元,其中上四特弘韵白酒1瓶和啤酒18瓶。经研究决定,对方洪海、彭贵德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二人作出书面检查,宴请费用由参与者个人负担。
2、关于刘新辉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余江县水产场书记、场长刘新辉在单位值班期间感到身体有不适,在回家途中,将本单位公务用车赣L09157停放在市区瑞和国际门口一诊所旁,原本想拿点药,因诊所关门歇业,便与私人朋友在瑞和国际附近的瑞和茶庄、贵溪土菜馆喝茶、吃饭。经研究决定,对刘新辉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吴松发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3日上午,余江县洪湖乡人武部长吴松发乘用乡政府森林消防车赣L-19119巡查村民突击违规建房结束后,于10时20分左右继续乘用公车到平定乡前山村其同学家办私事,被暗访组发现。经研究决定,余江县监察局给予吴松发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等方面有无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新闻:
官方微信 | 人民微博 | 官方微博 |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7.05.2014 00:1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