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法制办等部门集中清理地区封锁规定
01.01.2014 20:5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近日,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围绕适应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需要,认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歧视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财政补贴政策和各类优惠政策;三是在招投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的规定。
《通知》明确,清理工作结束后,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目录的,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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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4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