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喜:加分不公平,不妨改为分类招生
今年的调研发现,在统计样本范围内,高考加分人数占报考人数比例相较5年前小幅下降0.21%;各省市加分人数占比差距较大,占比最多的省份,其考生获得加分几率是最小的110倍;加分人数集中在少数省市,尤其是重庆、河北;四成地方性加分项目为社会管理的手段,地方性加分项目清理空间较大;加分公示制度有待更加规范。(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高考加分人数比例下降,说明高考加分瘦身收到了成效。各省市加分人数占比差距大,两极相差达110倍,说明高考加分仍在考生之间制造着不公平。笔者认为,教育部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与分值的意见只能是一个过渡性文件,最终应该完全彻底取消所有加分项目,真正实现高考成绩面前的人人平等。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基础,在存在和保留高考加分的现实情形下,高考加分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应尽可能做到公平。既有加分考生与加分考生之间的公平,加分考生与不加分考生之间的公平,也有各省市之间的公平。如果省市之间加分差距悬殊,势必助长高考移民,一些家长可能千方百计由加分少的省市向加分多的省市移民,进一步加剧高考不公平。
所以,笔者认为,根治高考加分不公平,根本之策在于完全取消高考加分政策,不管考生什么情况,一律不加分。那么,如何体现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关怀?如何鼓励奥赛获奖等各类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发展个性,培养特长?
为此,笔者建议将现有的高考加分政策改为分类招生,杜绝加分的不公和操作中的问题。具体说来,对于少数民族考生可以设少数民族类,实行单独招生,与汉族考生相区别。由教育部确定全国少数民族招生数量,分配到直属高校和各省市执行,然后由各省市把少数民族招生名额分配到各有关高校。既不影响汉族考生,又照顾了少数民族考生利益,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对于奥赛类等获奖考生,取消奖励加分,参考艺术类招生办法,作为特长生严格审查,单独招收。
总之,高校只要存在加分项目,就不可避免各种差别,不可能对所有考生都完全公平。推进高考公平,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就必须彻底取消任何加分项目。我们应当为此而努力。变高考加分政策为分类单独招生,能照顾所有考生利益,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