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 毛 涛 杨 斌
9月中旬,由省委办公厅牵头,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及有关省直单位,对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综合督查。《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督查各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督查。我们参加了此次综合督查,并重点关注了解了各地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情况。
党委重视 政协积极 学习贯彻成效初显
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把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积极支持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建议,积极办理监督意见。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办发〔2017〕13号和赣发〔2017〕10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贯彻意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比如,抚州市政协迅速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协主席黄晓波同志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和成员,研究出台《实施意见》。新余市已于今年8月出台《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他设区市均已启动出台程序,年底前将全部出台《实施意见》。二是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各级党委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推动相关工作。比如,南昌市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三家办公厅的名义印发《2017年度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计划》。宜春市委常委会今年已3次专题研究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三是发挥政协党组作用。政协党组在开展政协民主监督活动中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比如,景德镇市政协党组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原则,把握好监督的重点和领域、节奏和力度,及时向市委报告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九江市政协党组连续两年来开展的“电视问政”等重大民主监督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情况,都主动向市委专题报告。
各级政协注重把握党政工作的大局和中心,选择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民主监督。比如,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政协统筹协调,各设区市政协和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协积极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助力“放管服”改革。南昌市政协围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议题,组织3次专项监督,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多个建议案报市委、市政府,得到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转化为党政部门工作举措。赣州市政协围绕“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视察监督,形成的《关于我市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得到领导充分肯定,有关意见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采纳落实;市政协10名主席会议成员分别担任市级主干道的“路长”,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措施的落实。
各级政协民主监督形式不断丰富。一方面,充分运用现有的民主监督形式。一是开展会议监督。在各地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中,增加大会发言、联组讨论中监督性内容的比重。吉安市政协在今年全会期间就向市政府报送了6方面35条意见建议。二是开展视察监督。将调研视察与民主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上饶市政协对大坳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视察监督后,连续两年进行明察暗访,召开大坳水安全措施“回头看”协商会,推动有关部门制定落实严格保护的措施。三是开展提案监督。通过领导领衔督办提案等措施提升监督实效。九江市建立党政领导和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创新提案督办形式,首次由市政协主席主持召开教育方面的提案办理协商会,邀请党政领导到会协商。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民主监督形式。一是发挥社情民意信息“短平快”特点,开展“直通车”式监督。萍乡市政协今年已编辑9期《社情民意反映》报送市委、市政府,其中《精准扶贫切莫忘了城市》由省政协办公厅采编转送,得到省委副书记姚增科同志批示。二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九江市政协对全市具有执法、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职能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连续两年对市交通局、交管支队、综合执法局开展‘电视问政’。三是探索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宜春市宜丰县政协按委员界别设立6个民主监督小组,分别派驻到20多个部门单位进行经常性监督。四是推荐委员进行特约监督。鹰潭市政协先后向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卫生、国土、电力、银行等部门和行业推荐100余名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行风评议员;推荐委员参与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综合测评、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价格听证会,提出提升窗口部门服务质量、规范文明执法行为等意见建议160余条。吉安市政协今年向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员达50余人次。
各地重视规范和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程序。一是监督议题选定不断规范。由党委、政府根据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和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政协民主监督议题,或由政协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比如,赣州市政协每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确定若干主题,今年把重点工程建设、民生实事落实、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业园区建设等作为重点监督议题,集中力量、集中优势开展监督。二是监督活动组织实施不断规范。重点监督议题由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牵头负责,深入调查研究,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监督,党政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三是监督成果整理报送不断规范。政协运用民主监督报告、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报送开展民主监督形成的意见建议。四是监督意见办理落实不断规范。经党委、政府专题研究或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研办的政协民主监督意见的办理情况,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加强督查。比如,九江市委、市政府建立交办机制,设立专门受理政协建言的办事机构,列入督办督察工作内容。
各地从畅通民主监督渠道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知情明政机制。党委和政府及有关方面召开的重要会议,视情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政协委员列席。比如,丰城市明确政府常务会议根据议题邀请政协副主席列席会议。二是建立协调落实机制。由党委、政府、政协三家办公厅(室)会商,统筹协调民主监督议题等重要问题。政协办公厅(室)及时将重点监督活动具体安排提前告知有关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三是建立办理反馈机制。办理单位及时以书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反馈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四是建立权益保障机制。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在参加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萍乡市政协建立保障政协委员权利的相关制度,出台实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州市政协为做好民主监督工作,配套出台《赣州市政协专题民主监督实施办法》《赣州市政协提案督办实施意见(试行)》《赣州市政协调研视察工作实施办法》《赣州市社情民意调查暂行办法》等制度。
潜力较大 前景可期 贯彻落实仍需努力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于今年5月印发,各地正在积极贯彻执行。各地需进一步加强督查,推动《实施意见》更好贯彻落实。由党委办公厅(室)牵头,联合政府办公厅(室)、政协办公厅(室),定期就省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中既总结各地好的做法经验,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政协民主监督成果转化还不够畅通。要进一步推动政协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应用。一是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建议的报送、研究、办理和反馈程序,加强跟踪调研、跟踪问效、跟踪督办,让有价值又适宜的民主监督成果真正转化为党政工作举措。二是加强对民主监督相关文件落实和民主监督成果转化的督查。比如,贯彻落实好赣发〔2017〕10号文件第四部分第4条“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民主监督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督查”,每年选择1件监督性议题,促进政协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应用。
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要严格落实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细化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明确从提出议题、组织实施、报送意见、研究阅批到办理落实、反馈回复等过程的具体操作规程。特别应该明确党委、政府要针对民主监督意见,切实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增强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知情明政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制度,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和落实好政协委员的知情权。不断完善协调落实机制,加强党委、政府、政协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政协民主监督议题、工作安排等重要问题。不断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可行、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协委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和自由,严惩打击报复政协委员的行为。搭建政协委员学习提高、沟通交流的平台,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必要条件。在各级政协全会时的工作报告中,将全年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意见办理回复情况作为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