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要求 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
《意见》指出,城市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显,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为此,要把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意见》明确了近、中、远期的总体工作目标,提出了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严格规划管理。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制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
二是统筹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制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规范建设行为。
三是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市宽带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入户改造,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
四是加强维修养护,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制订应急防灾预案,切实提高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定期排查地下管线存在的隐患,制订工作计划,限期消除隐患。
五是开展普查工作,完善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并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六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制订地下空间管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等方面法规,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开展各类地下管线标准规范的梳理和制(修)订工作,建立完善地下管线标准体系。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鼓励应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纠正“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错误观念,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