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1.11.2016  18:02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提出在2020年,全省各类园区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自理体系。园区千名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率下降19%以上;职业病危害得到进一步控制:入园企业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落实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把安全作为园区发展的前提,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依法治理、强化改革创新,做到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见实效。

  意见指出,要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降低园区潜在安全风险,增强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严把园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园区规划必须纳入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化工园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其他园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专篇,努力将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小。各类园区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充分考虑项目安全风险及其与本园区产业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要求选择接纳企业投资落户。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禁工艺设备设施落后的项目入园区,严禁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建设,严禁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审查投入建设、未经验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