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制度建设
● 郭翀
改革市场主体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今年3月1日,我国正式启动实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5个月过后,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怎样?推进过程中究竟出现哪些问题?政府将如何改进这些工作?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协课题组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区行政中心登记窗口、区工商局、部分民营企业,专题调研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调研发现,当前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考验。一是随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市场主体监管面临的新形势需要出台或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立市场主体的法律定位和职能定位,规范市场主体的权益和义务。二是由于受长期以来行政监管习惯思维的影响,出现对新职责不清晰、不适应,或是明里负责暗里不负责的现象,“大政府、小市场”的市场主体监管局面继续存在。三是根据公司的不同规模,设定不同的注册资本门槛,注册资本实缴登记,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范经营者注册“皮包公司”、虚假注资等,也便于与其进行业务合作的其他单位防范风险。如何让公司“自由生长”,宽进后监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四是长期以来,我国不注重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缺乏保障企业自律的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体系,没有形成能够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约束的良好社会环境。五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必然涉及到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涉及到深层次的结构调整,涉及到海关、税务、工商、金融等各个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如何加强部门沟通,提高行政效率,考验着市场主体监管体制转变的顺利实施。
大力推进市场主体诚信制度建设,目的就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管理制度,防范市场风险,保障交易安全。所以,要重视法律的“立、废、改”等工作。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优化完善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市场主体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公示内容作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及修复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同时,企业可以对自行公示的信息纠错,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对犯罪行为的惩治、威慑作用,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履行职责,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扩大行业协会参与度,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出资义务和社会责任。
强化市场主体自我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的监管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等部门依法管理。
重视信用宣传机制建设。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参与意识强,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关键。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降低企业注册资本登记的准入门槛,主要是指通过降低企业的创业门槛让一般老百姓也可以实现低成本创业,但绝不是降低创办企业必须具备的资本金,也绝不是可以将创办企业的全部资金真正降低到只需一元钱。同时,加强对公安、国税、地税、质监等相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为老百姓注册公司营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系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