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房保立法保证公民居住权
中国江西网讯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府工作的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百姓事,无小事。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民生问题成为来自江西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卢金生:教育资源应向农民工子弟学校倾斜
作为以农民工身份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丰城市蕉坑乡驻浙江台州流动党支部书记卢金生,关注的是农民工子女享受九年免费义务教育问题。
卢金生以其所在的台州市举例,当地有13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都是农民工子女。“这些学校都是租房子,一所学校只有一栋房子,操场等公共教育设施都没有。”同时,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因为13所农民工子弟学校都没有财政拨款,全部都向学生收取学费,每个学期1500元左右。
为此,卢金生建议,教育部应合理安排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校用地,将农民工子弟学校搬出工业区,保证这些儿童的身心健康。同时,教育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校经费、教师分配和教师工资保障上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统筹安排,将教育资源向农民工子弟学校倾斜,切实让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法》所规定该享受的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保证公民居住权
全国政协委员、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认为,由于缺少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各地政策目标偏差大,一些需要强力推进的领域缺少法律的有力支撑,一些环节甚至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
卢天锡建议,应该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将保证公民“居住权”作为住房立法第一要义和核心目标。住房保障立法,需要通过法律予以明确:住房“为谁建”的问题,对住房保障的范围和对象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住房“谁来建”的问题,通过法律确定专门机构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制订长远的住房保障计划,建立长短结合的住房保障目标考核体系;住房“如何建”的问题,应尽快弥补现行财税、金融以及土地法规中的空白和不足,通过法律明确住房保障的土地和资金等来源,保证政府对住房保障的长期投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住房“怎么管”的问题,明确定位保障房制度中政府、市场、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建立起有效的法律监管和惩处机制,实现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发展和完善保驾护航。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条件好的生态新城试点户籍改革
近年来,媒体不断披露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内外勾结,联手上演户口“变脸术”,买卖“幽灵户口”,使得有人因为拥有多个户口而成为“房姐”、“房妹”、“房叔”。对这一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提出,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我国户籍制度曾经发挥过它应有的作用。然而,社会发展到今天,如果继续实施原来的户口制度,将会严重阻碍“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建立。
刘晓庄建议,改革户籍制度,首先要改革那些衍生在现行户籍制度上的权利福利,弱化或者剥离原来附加在城市户口上的特殊待遇。同时,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积极探索和制订相应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先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生态新城、卫星城区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通过户籍改革,最终实现社会公共资源不分地域、不论身份和职业,为全体公民共同享有。
全国人大代表侯玉雯:给重大疾病患者全部报销医药费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萍乡市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鑫海岸商务酒店总经理侯玉雯,关注的是身患重病、大病的治疗用药费用问题,她建议应给予全部报销。
侯玉雯认为,当下,普通老百姓基本上都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普通疾病民众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是,一些生活并不富裕的老百姓,在面对重大疾病时,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等一些慢性疾病或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的疾病,有的患者甚至还在解决自己家庭温饱问题,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发生以后,医疗保险报销审批时期太长;基本治疗用药也按比例报销,被保险人实际自行承担的费用过高,尤其是贫困家庭,只有住院才有报销,但住院的同时又影响了其工资收入。
对此,侯玉雯建议,区分并制定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细则,将民众患重大疾病的基本治疗费予以全部报销,从而减轻患者家庭的负担。同时,要简化医保报销审批程序,做到高效、快捷。
文/江南都市报特派记者陈艳伟发自北京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