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15.04.2017  00:02

近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我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加快项目落地进程。

通知》明确,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及新建独立桥梁(隧道)项目,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项目审批表形式报县级发改部门进行立项审批。对已列入江西省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规划项目库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库的项目,视同立项。同时,凡已立项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梁(隧道)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查后,由建设单位报县级发改部门批复可研。其他已立项的农村公路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了解,一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因涉及国土、住建等部门审批,耗时较长,特别是项目前置性手续较为复杂。为此,交通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农村公路各项前期工作审批程序,优化审批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项目审批进度。《通知》出台将大大简化了审批程序,有利于缩短办理审批周期,为各地补充抵押贷款(PSL)项目申请农发行贷款资金发放提供便利。(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