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28.08.2015  00:50

        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为此,《方案》提出五大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设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二是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三是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四是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五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

方案》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

通知》提出,要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强重要水体、水源地、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要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