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党委要主动担负起深化“红包”治理主体责任
11.05.2016 18:32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红包”治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任务来抓。党委(党组)要主动担负起深化“红包”治理的主体责任,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抓好组织协调,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通报问题上取得成效,形成震慑。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对象,在畅通监督渠道、拓宽问题线索上下功夫,重点治理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有服务窗口的部门要在窗口公示举报方式;建立线索处置有效机制,确保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查处的“红包”案件要及时上报市纪委,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会议要求,要有长远治本的眼光、统筹推进的思维和重点突破的力度,多措并举开展综合治理。要将“红包”治理融入到“两学一做”以及“两条例、一准则”等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其他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要加强动态监管,认真执行“红包”治理工作月报告制度。(吉安市纪委)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11.05.2016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