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艺桃:动物园白虎咬伤男童警示父母监护
昨日中午12点15分左右,3名成年人带着一名约2岁的小男孩来到景区野生动物园区。在观看野生动物的过程中,男孩将手伸入外围玻璃下方的通风铁网网格内,结果不幸被里面的一只白虎咬住右手。家属与园区工作人员迅速将孩子送到医院,暂无生命危险,但右手肘关节以下全被老虎咬掉。(7月5日《人民网》)
从报道中我们得知,白虎与孩子之间隔着一层厚玻璃,正常情况下孩子是不会被攻击,但是对事物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把手伸进玻璃下方通风铁网网格内,最终酿成悲剧。老虎、狮子等动物天性凶猛,即使被关在园区内,它们“本性难移”,观赏动物应当格外谨慎才对。事发时共有三名成人在身边,试问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在孩子伸出手时阻止他?大人们何故把监管、教育之责抛到脑后?
动物园安全管理的疏忽和漏洞固然难辞其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动物园应该配设符合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这些人员的职责就是保护游客的安全。园区管理人员的工作是看管游客,保护顾客的生命安全。但是动物园属于人员密集地方,管理人员能做到细心扫视游客但做不到把目光全放在一位乘客身上。而且事发迅速,孩子的身边不一定有园区管理人员。这就需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教育孩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将孩子阻挡在危险之外。在这起意外中,三名成人集体“失明”、弃孩子安全于不顾给该儿童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痛与难以估计的代价。
有法学家曾经说过,“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被咬伤儿童家长曾发微博质问动物园的管理,却忘记了自己的监护责任。园区加固防护栏、设置安全标语、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已尽到其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义务。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规定了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如果不履行的话应该承担责任。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缺少了实质性条款。儿童安全事故频发,却几乎没有人去启动追责程序,因此我们看到被追责的大部分是管理方,不是监护方。而在美国,12岁以下儿童必须时时有人照看,否则父母就会被起诉,轻则罚款,重则剥夺监护权甚至入狱。今年4月,美国在动物园不慎掉入印度豹展示区,所幸被安全救起。但儿童的母亲却被园方以危害儿童罪控告。
相关法律条款是否严格,体现了对儿童生命的重视。显然,我国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上还不够完善。成年人软弱实际上是对儿童的犯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不能仅靠自身觉悟来唤醒,同时也也需法律的教育和惩治,对失责的监护人亮起严格的法律之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震慑成人的作用并加强其监护意识,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呵护被尊重,作为监护人不可失责,须提高责任意识,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