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工资一项是空白 大学生想维权挺难
大学毕业生王芳(化名)首次入职在网上找到了一份培训学校的工作。今年10月,单位将她和其他3名员工辞退,当王芳等4人想要要回9、10月的工资时,却遇到了难题。之所以维权困难,问题就出在了合同上。
通过网络找到第一份工作
王芳日前告诉记者,自己是2011年毕业的大学生,家住普兰店的她生活比较困难,是在希望办的资助下才读完了大学。2012年4月她找到了人生中第一份工作,如今看来这份工作让她感慨颇多。
王芳说,她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份培训学校老师的工作,并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给她的工资为每月2420元,不过这并没有写进合同中。同时,学校给她交五险。“当时主任口头上告诉我说,保险有一部分是需要员工自己交的,但学校会帮员工交这部分,这也相当于是变相给我们涨工资了。我也没有在意,更没想到将这一条写进合同里。”现在提起这事,王芳很是懊悔。
原本刚入职单位就应当给员工办理保险的,可是王芳的保险却是从2013年1月才开始交的。其间她多次询问单位,相关负责人给的解答是“一直在办”。王芳告诉记者,学校里有包括她在内的4名老师,这4人都是大学毕业后就在这里就职,她们也都是类似的情况。
今年10月中旬,王芳所在的培训学校搬了新地址,校方告诉她们4人不用再来上班了,学校会给她们开10月份的工资。王芳等人觉得是学校辞退她们,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9月的工资也没发,又想起了前8个月没有交的保险,所以她们觉得学校应当将这些钱一并给她们。学校却表示其中部分应发的工资是填补了王芳等4人保险的个人部分。这部分钱一直由学校代交,如今既然解除了劳动关系,她们需要自己负担这部分费用。
签合同时留下了空白项
王芳等人通过希望办找到了万帮先生李福阳求助,万帮志愿者、万帮先生调解工作室法律顾问温江律师在看了王芳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合同中的工资一项是空白,而王芳所说的“学校代为交保险的个人部分”也没有书面证据,无法断定劳动保险由双方谁来交纳,所以王芳等人的说法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维权难度大。
王芳几人因为都是首次入职,所以对合同中隐藏的“陷阱”不了解,没想到刚出了校门就在工作上“交了学费”。
据悉,目前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此事。
律师提醒
万帮先生调解工作室法律顾问温江律师提醒,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谨慎,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试用期限。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劳动者不懂钻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岗位、地点写进劳动合同,无限度扩大用人单位的管理权。
同时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奖金及其它费用。在约定工资数额时应当尽量争取把数额写清楚,以免在仲裁、诉讼时无法举证而导致权益受损。劳动者在签合同时不能留空白,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否则引发纠纷时经常会处在无法举证的被动地位。卢真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