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 的通知》
02.12.2016 00:0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赣建设协[2016]19号 我省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第一批、第二批“诚信单位”: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进行第一批“诚信单位”复评换证和第二批“诚信单位”复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设协字[2016]73号,见本通知附二)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复评换证、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复评、复审的单位 我省列入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复评换证的第一批“诚信单位”为14家,列入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复审的第二批“诚信单位”为7家。(名单见本通知附一) 二、复评、复审的依据 本次对“诚信单位”进行复评换证或复审,应依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见本通知附二之附件1)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估评分细则》)(见本通知附二之附件2),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有关“诚信单位”诚实守信(诚信信息)情况记录,以及第三方(顾客、企业单位等)对“诚信单位”诚信度的评价意见进行。 三、复评、复审工作的材料要求 (一)关于“诚信单位”的名称 本通知附二之附件3《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评复审表》(以下简称《复评复审表》),封面“单位名称”应和其内页“一、企业基本情况”栏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应与本通知附一公布的“诚信单位”名称一致,据我们掌握,少数单位名称有变化,应书面作出说明。关于《复评复审表》封面的“单位名称”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问题,无论是独立核算的勘察单位还是勘察设计合一的单位,均应使用具有法人资格的院(公司)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复评复审表》封面“报送省市”,填写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二)关于自查自评 各复评换证、复审单位应认真对照《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在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写出自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500字),并打印在《复评复审表》“二、自评自查情况”栏内。 自查报告系“诚信单位”进行复评换证、复审工作的主要材料之一。自查报告的拟写,应按能说清情况和问题的原则进行掌握,并注意以下两点要求: 1、复评换证单位的自查时间段为2013至2016年;复审单位的自查时间段为2015年至2016年。 2、无论是复评换证还是复审单位,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勘察单位,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工程勘察资质情况、职工人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人数、年工程勘察(含相应的咨询)收入等,并按《评估评分细则》的四个分项(即《遵守法规》、《社会责任》、《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的自查情况依次作出详细说明。 对于勘察设计合一的单位,自查报告应先对本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描述,包括整个单位的勘察设计资质情况、职工人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各类国家注册人数、年工程勘察设计(含相应的咨询)收入等,尔后再重点拟写勘察分院、勘察部(所、室)的情况,并按《评估评分细则》的四个分项的自查情况依次作出详细说明。 (三)关于《复评复审表》中的“四、相关说明或依据”栏的填写问题 1、“年检情况说明”栏,年检是指营业执照年检,除简要说明情况外,复评换证单位还应提供2013年和2016年营业执照年检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审单位还应提供2015年和2016年营业执照年检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资信情况说明”栏,是指复评换证或复审自查时间段内有无透支、坐支、空票等违规现象,资金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等,并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3、“纳税情况说明”栏,是指营业税、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交纳情况,除简要说明是否按规定交纳外,复评换证单位还应提供2013年6月、2016年6月交纳税费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复审单位还应提供2015年6月、2016年6月交纳税费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关于本通知附二之附件二《评估评分细则》有关证明材料的提供问题 1、《评估评分细则》分为四个分项、12个中项、16个小项,其中凡小项“备注”栏注明“以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记录为准,应出具证明”如何操作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隶属关系属设区市的企业,证明材料请省协会设区市联络处根据掌握的情况出具并加盖联络处印章(温馨提示:出具证明材料和盖印前,应向局、委负责同志汇报);隶属关系属省直厅(局、总公司)的企业,证明材料请省直主管厅(局、总公司)基建(建设)处根据掌握的情况出具并加盖处室印章[温馨提示:出具证明材料和盖印前,应向厅(局、总公司)负责同志汇报]。 2、证明材料的时限问题。《评估评分细则》许多小项涉及应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限按下列要求归集: (1)复评换证单位的证明材料时限为2013年至2016年(温馨提示:2014年复审时用过的2013年、2014年时间段证明材料仍可使用,但应增加2015年至2016年的证明材料)。 (2)复审单位的证明材料的时限为2015年至2016年。 (五)复评、复审上报的材料要求 复评、复审上报材料包括: 1、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复评复审表》(登陆江西省住建厅网站“行业资讯”的“本省市区”下载,网址:http://www.jxjst.gov.cn); 5、自查报告(注:须打进《复评复审表》); 6、《评估评分细则》中各小项“备注”栏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注意力求精美),一式三份(套)。(备注:其中两份由省协会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一份由省协会留存) [温馨提示:三份(套)材料均须附上光盘或U盘[将《复评复审表》制成光盘或U盘,表中相关栏目应打字完成,如单位名称、报送省市、报送时间、企业基本情况、自评自查情况、自评自查评分和相关说明或依据。每份(套)材料各附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四、复评、复审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复评换证、复审单位应于12月20日前,将复评换证或复审自查材料等指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送达省协会秘书处。 (二)12月23日前,省协会组织诚信评估专家组对复评复审自查材料进行复核;12月26日前,省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评估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并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公示。 (三)今年年底前,省协会向省住建厅汇报,将符合条件单位的复评换证、复审材料报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 我省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复评换证、复审工作,在省住建厅指导下进行。鉴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涉及单位内部多个职能部门,务必请各复评换证、复查单位、省协会有关设区市联络处、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基建(建设)处高度重视,组织熟悉情况(建议最好是原承办同志,并找出原上报材料)、责任心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进行操作,按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 “诚信单位”复评换证、复审自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以便研究答复或向省住建厅、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请示。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邮编:330046;地址: 请注意省协会新搬至南昌市八一大道原省总工会办公大楼(省革命烈士纪念堂北面、江西宾馆对面)四楼417房间 ;联系人:熊根水;电话:0791-86286362、86282506,手机:13870873231,传真:0791-86219718。 附: 一、我省列入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复评换证的第一批“诚信单位”名单(14家);我省列入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复审的第二批“诚信单位”名单(7家) 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进行第一批“诚信单位”复评换证和第二批“诚信单位”复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设协字[2016]73号) 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2014年11月30日 附一 我省列入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复评换证的第一批“诚信单位”名单 (14家) 1、江西省电力设计院勘测工程部 2、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地勘分院 3、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院 4、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5、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勘察分院 6、吉安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勘察所 7、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8、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工程勘察分院 9、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10、东华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11、上饶宏优公路勘察设计院勘察所 12、上饶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岩土工程勘察室 13、江西省煤矿设计院勘察所 14、江西鹰潭九一二工程勘察院 我省列入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复审的 第二批“诚信单位”名单(7家) 1、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分院 2、赣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3、江西赣北公路勘察设计院勘察所 4、江西省赣西土木工程勘测设计院勘察分院 5、地矿新余地质工程勘察院 6、江西省九O九地质工程勘察院 7、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 附二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6]73号
《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进行第一批“诚信单位” 复评换证和第二批“诚信单位”复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军队建设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协会各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进行第一批“诚信单位”复评换证和第二批“诚信单位”复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开展并做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第一批第二批“诚信单位”复评、复审工作。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年11月2日
评价指标 | 分 项 分 | 单 项 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遵 守 法 规 | 行政法规 | 45 | 5 | 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得5分,违反程序不得分。 | 以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记录为准,应出具证明。 |
5 | 无超越资质或以其它单位名义承揽业务得5分,违反不得分。 | 以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记录为准,应出具证明。 | |||
5 | 无违反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得5分,违反不得分。 | 以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处分记录为准,应出具证明。 | |||
市场 法规 | 5 | 执业注册人员无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无私自为其它单位勘察设计项目签字、盖章得5分,违反不得分。 | 应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的执业状况。以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或处分记录为准,应出具证明。 | ||
5 | 无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或行业自律最低收费标准得5分,违反不得分。 | 应提供企业执行收费标准情况的说明(合同号、名称、综合米金额),提供合同清单。 | |||
10 | 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得10分,违反按情况扣5至10分。 | 应提供合同履约情况(提供旁证材料不少于5%),履约率≥90%为好,≥80%为较好,﹤80%为差。 | |||
技术法规 | 10 | 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得10分,不符合按情况扣5至10分。 | 评估期内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者为不符合。 | ||
社 会 责 任 | 节约环保 | 23 | 6 |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成效,达到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得6分,不符合要求扣2至6分。 | 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安全质量 | 12 | 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得12分,发现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按每项扣4分,发现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扣12分,发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扣23分。 | 应提供安全生产的证明,并对安全质量情况作简要说明。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为准。 | ||
和谐共建 | 5 | 与业主、施工、制造商和地方关系和谐合作,信誉满意度高得5分,信誉满意度底,发生纠纷按责任大小扣2至5分。 | 应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企 业 形 象 | 管理制度 | 18 | 8 | 有认可的环境、健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证件得8分,无认可的环境、健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缺项扣2分,管理混乱、无章可循不得分。 | 应提供环境健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可证明,并对运作情况作简要说明。 |
工程验收 | 5 | 工程验收均合格得5分,个别返工得3分,多次返工不得分。 | 应提供验收报告或回访的依据,以质检部门记录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获奖情况 | 5 |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勘察、标准、软件等行业专项得5分,部门或地区奖得3分。QC小组奖0.5分,5分封顶。 | 应提供获奖情况及相关证明,不提供视为无奖。 | ||
企 业 文 化 | 文化建设 | 14 | 8 | 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等四个方面均见成效,企业和谐得8分,缺一扣2分,某一方面成效一般扣1分 | 精神文化一般指战略目标,经营理念,服务宗旨,核心价值观等;制度文化一般指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含绩效考核制度等;行为文化一般指企业标识、企业品牌、团队作用,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等;物质文化一般指企业和员工的效益等 |
公益事业 | 2 | 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得2分,无业绩不得分。 | 应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无提供视为无。 | ||
荣誉称号 | 4 | 获国家、省部级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得4分,地区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得2分,社区共建奖得0.5分,4分封顶。无荣誉称号不得分。 | 应提供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无提供视为无。 |
单位名称 | 在册人数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获得诚信单位批次 | 获批年份 |
自查报告(可自行附纸) |
评价指标 | 标准分 | 自查评分 | 地方协会复核分 |
1. 遵守法规 | 45 | ||
2. 社会责任 | 23 | ||
3. 企业形象 | 18 | ||
4. 企业文化 | 14 | ||
总 分 | 100 |
年检情况说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资信情况说明 单位财务章 年 月 日 | 纳税情况说明 单位财务章 年 月 日 |
省 市 勘 察设计协会 | 复 核 意 见 | (含总体评价) 盖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委员会 | 复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分 会 会长会议 | 审 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中 国 勘 察设计协会 | 批 准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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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6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