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也谈官员“牛脾气”、“坏毛病”
近日有群众举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18日下午,新华社记者与鹤岗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被举报煤矿进行核查。途中意外遭遇障碍,车辆无法通过。于是,记者拿出相机对当时的情况进行拍照留证,当拍了一张带有鹤岗市一位副市长的照片时,却遭到这位副市长的指责,强令记者删除对他拍的照片。记者表示,核查矿难过程是正常采访,需要拍照留证时,这位副市长依然态度蛮横地说:“你们下车了,我在车里坐着呢,你拍照片啥意思?我有自己的肖像权,我怎么没有资格要求你删照片,你有什么资格随便拍我?”
新华社7月19日为此发了专电,并配发题为《改官僚作风“牛脾气”除滥用公权“坏毛病”》短评。评论中说:“政府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煤矿有无事故进行核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也是政府官员的责任和义务。在核查矿难的过程中,民众需要的是政府能够第一时间调查出有无矿难的真相,记者的采访权本身就是向公众传达事实的方式,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主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官员却强令正在采访取证的记者删除照片,强调维护自己的肖像权,这是典型的官僚表现。类似这位地方官员的‘牛脾气’并不是个案。一些基层官员在工作过程中常常是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跟随,习惯了对记者指手画脚。这种只为自己形象负责,不为工作本身负责,不为公众知情权负责的官僚作风,不仅有损政府形象,也是对人民所赋予权力的滥用,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
副市长强调自己的肖像权,新华社记者评论中谈到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从副市长的言行看,他大概还不完全是官僚作风“牛脾气”和滥用公权“坏毛病”的问题,也许他是真不了解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是怎么一回事,与他有什么关系。这一点,从他对新华社记者的问话中不难看出:“我有自己的肖像权,我怎么没有资格要求你删照片,你有什么资格随便拍我?”
问到“资格”,其实涉及到法律法规。官员当然有肖像权,但在公务活动中,官员个人的肖像权不能妨害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记者采访本身也是一种公务活动,代表党和人民行使采访权,而这个采访权也是国家机关(中央政府)授权的,新华社本身就是国家通讯社。即使是当地媒体的记者采访权,也与新华社记者采访权是一样的,不存在大小的区别。因为记者采访权与公众知情权是一个钱币的两面,没有了记者采访权,公众知情权必定受到严重损害,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不可否认,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对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从来没有放在眼里,更别说放在心上。这里面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缺失的问题,也有政治伦理没有走上正轨的问题,官僚作风“牛脾气”和滥用公权“坏毛病”则在其次。不加紧建立健全记者采访权、公众知情权的法律法规,不解决官员权力由谁赋予和由谁收回的问题,官员“牛脾气”、“坏毛病”改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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