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党委巡视组反馈:个别党员干部信仰宗教
人民网10月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5月19日至7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五个巡视组分别对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工商局、新疆医科大学、自治区民政厅、新疆日报社开展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汇报了巡视综合情况。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对运用好巡视成果、督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五个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自治区农业厅反馈巡视情况。巡视农业厅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案件查处力度不大;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个别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在廉政建设方面,国有资产管理不严,处置过程中存在流失现象;项目资金分配不透明,惠农资金监管不力;干部职工集资住房分配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有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吃拿卡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厅属事业单位政企不分,所办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变相设立“小金库”;机关一些处室利用挂靠协会违规开支财政资金购买超标车辆、规避资金监管;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未按程序提交党组会研究,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混岗情况比较严重。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向自治区工商局反馈巡视情况。巡视工商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收到的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未及时作出规范处理;对干部职工“四个认同”教育不够,曾发生3起干部职工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廉政建设方面,党组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不落实;纪检组在干部选拔考察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违反规定改建装修运动场馆;利用组织文体活动搞公款消费现象时有发生;干部管理不严,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松弛、作风松散,有的干部借出差、挂职、培训之机到名胜风景区旅游。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突击提拔、调动干部问题反映强烈,个别干部“带病提拔”;少数基层组织班子凝聚力不强,个别基层工商部门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新疆医科大学反馈巡视情况。巡视新疆医科大学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工作人员配备不及时、力量薄弱;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欠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一些基建工程管理不规范,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部分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违规行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医疗器械、药品采购中收受回扣问题反映强烈。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文山会海、突击花钱、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不力,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上相互沟通不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足;在行政干部职务晋升、教职员工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请客送礼等现象。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自治区民政厅反馈巡视情况。巡视民政厅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大,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在廉政建设方面,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资金监督管理不规范;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子女、亲属就业及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问题突出;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资金分配和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整改落实;个别部门设立“小金库”;有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私驾公车。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一些重大事项不上会集体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存在干部任用随意性大、“吃空饷”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新疆日报社反馈巡视情况。巡视新疆日报社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报社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到位。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工程项目和设备采购未招标;广告费管理混乱,随意开支;“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离任审计制度未落实,个别岗位多任负责人发生腐败问题;有的直属单位和处室腐败案件频发。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对干部群众反映的住房分配不公、机关和家属院管理混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不公布等问题久拖不改;个别领导干部在子报子刊取酬、公车私用;机关接待费开支无标准,一些直属单位顶风违纪,公款宴请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党务、社务、编务、财务等重大决策透明度不高,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不力,存在未履行报批程序和会议集体研究选任干部、“带病提拔”干部现象;对个别招聘人员政审不严。
巡视期间,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自治区党委要求被巡视单位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抓紧整改,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要紧盯巡视整改不放松,加强督办,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