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等4县(市)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10.07.2014 11:25
本文来源: 旅游局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有13个县(市、区)入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名单。我省入选的13个县(市、区)中,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莲花县单独入选。赣南南岭地区的8个县(市、区)以及井冈山作为由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联合申报的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入选。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是国家层面深入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抓手。主要任务目标为:保护优先,探索如何更好地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绿色发展,探索如何更好地发展壮大特色生态经济;成果共享,探索如何更好地在生态保护和发展中改善民生;优化格局,探索如何更好地完善空 间结构和布局;完善制度,探索如何更好地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试点示范工作将紧紧围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这一战略任务,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按照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的目标要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划定生产、 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推动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将统筹指导试点建设,并对试点示范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对没有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制订方案、完善制度的单位,特别是生态环境出现恶化的地区,将取消试点示范资格并实施限制性措施。
本文来源: 旅游局
10.07.2014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