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城乡一体化,化来什么?

24.04.20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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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杭县出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一体化”制度,让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享受同一政策、同一标准、同一优惠补助,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实现医疗保障政策统一并全覆盖的县域。五年来,“上杭模式”究竟运作如何?患者如何受益?能否推广到其他地区?又还有哪些同步进行的改革呢?请看记者调查。

壮大基金 统筹共用

各种医保资金统一汇集,抗风险能力提高

福建上杭全县人口51万,从2001年起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0年起实行市级统筹,参保职工有4万人。2006年10月,全县实施新农合制度,全县农民医疗有了保障。而中间留下的城镇居民(包括全县22个镇的镇区人口)反倒成了医疗保障制度的空白。为此到2008年,上杭县将这部分群众参照新农合制度,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制。

可新问题又来了,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归人社部门管,享受新农合的全县农民归卫生部门管。政策不一自然也标准不一,群众还是不乐意——特别是中间城镇居民容易出现两种现象:哪边优惠大,就往哪边靠;或者干脆趁着多头管理的疏漏,隐瞒身份,双重享受。

于是,就有了2009年上杭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一体化(以下简称“城合”)这一医保改革的探索。

其实不仅是为了消除不公,更关键是一体化后,各种医保资金统一汇集在一个池子里,规模才能壮大,抗风险能力才能提高。”县人社局局长邓卫江告诉记者。打破城乡界线后,不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每年交纳同一标准的个人参保费,就可享受同一待遇的医疗保险。所以从2010年起至今,上杭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人数一直稳定在42.5万人左右,参合率达到99%。

同时,上杭“城合”的个人缴纳筹资标准也按照福建省标准逐年递增。到今年上杭“城合”基金总规模已壮大到1.66亿元。基金规模的壮大,直接受益的是群众。截至去年,上杭县群众住院报销起付线乡、县、县外三级分别为0元、300元和600元,均为整个龙岩7县市中最低;报销比例三级分别为95%、80%和65%,又是7县市中最高;而最高封顶线也从2010年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为了方便群众在县外就医,除了提高报销比例外,上杭还主动沟通,把县里28家医院和8家市级医院、5家省级医院和周边县市级医院,定为医保定点医院。凭借协议,这些医院可先行为上杭县的患者垫付核报费用,之后再和上杭县医保中心按标准结报相关费用。

管办分离 独立监管

医保基金支出有专门的“把门人和裁判员

突破了城乡建制,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全民医保,那么该由哪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呢?

在县人社局的设计下,他们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并入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并将城镇居民的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出台了上杭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管理机构统一化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让管医疗卫生的专门管治病,我们管理基金使用的独立监管医保基金合理支出。”上杭县医保中心主任刘东明告诉记者,“我们就是医保基金的‘把门人和裁判员’。

2013年春节期间,通过对每月支出报表的核查,县医保中心发现个别卫生院将田七、当归等一批名贵中药材,作为医院可报销范围的处方药短时间内大量开出。经调查,当地民间在此季节期间有以药进补之风俗,故而通过人情,以处方药形式购买,能少花钱。“合作医疗基金是大家的钱,公平使用最重要。”该乡镇卫生院后来被严肃处理。

自从机构合并统一,新机构从过去服务对象仅有3万人变成45万人,而管理人员只增加了5名。医保中心主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基金的监管。比如针对比较容易出现骗保的外伤鉴定,他们对每起外伤医疗报销均要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全部进行张榜公示并有周边邻居群众签字作证。至今累计稽核意外伤害医疗费用3000多例,追回基金30多万元。

上杭县还推出了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按人头和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以及群众举报稽查制度等多种机制。据统计,上杭县“城合”一体化的5年间,该县县级、市级、省级住院目录外费用始终有效控制在15%、20%和25%以内。

一体化既实现了平稳运行,又让上杭群众广泛受益,受益面逐年增加。2010—2013年,全县医保分别补偿4.5万、5.3万、18.5万和45.3万人次。仅今年1—2月,就补偿了8.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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