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基金!江西发文 守好群众“看病钱”

06.09.2022  23:21

  为健全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

  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保持在27%左右

  各设区市医保基金实现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保持在6个月以上

   着力促进基金增收

  依法依规分类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加强医疗保险费征缴管理,优化缴费方式,拓展缴费渠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医疗保险费征缴模式改革,在2024年前全面实现缴费人员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建立合理筹资缴费模式,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机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

   有效推动基金节流

  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深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

  全面执行国家集采中选结果,牵头组建省际联盟开展集采,积极参加外省联盟集采,不断扩大集采品种范围,推动集采“江西模式”更加成熟定型。

  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进区域或医联体内合理就医。

  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严格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要求,推进经济合理有效诊疗,合理控制患者住院、异地转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及时优化管理措施,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对接,杜绝医保基金浪费。

   全面优化基金管理

  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质效,强化结果应用,有序推进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发挥绩效考核激励作用。

  依托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健全医保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和监测机制,坚持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对各设区市基金当期结余、累计结余等关键性指标设置合理运行区间。

  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健全行政监管、经办稽核、基金监测“三位一体”监管格局,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积极推进省级统筹

  发展多层次医保体系,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上的积极作用,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快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纳入基层政务服务网点服务范围,合理配置经办服务人员,强化运行经费保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乡村两级经办服务力量,积极依托乡村两级基层卫生机构和银行网点布局优势,大力推广“小赣事”经办事项,通过帮代办便民服务全力打通医保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大医保信息化建设投入,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应用,优化完善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强化医保数字化供给能力。

  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研究出台《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建立调剂金模式的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