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总局高研院《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13.08.2014 21:0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医疗器械企业正确理解和掌握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将于2014年8月21日-24日在南昌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现将《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本企业(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4年8月5日
国家总局高研院《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pdf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13.08.2014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