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最高可判7年 医护人员真的安全了吗?
医闹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今年11月1日起,“医闹入刑”正式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人说“医闹”入刑,意味着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人说“医闹”入刑,是医务工作者的救命稻草;还有人说“医闹”入刑解决不了“医闹”。对此,医生、院方、法官、专家有什么看法,不妨来听听。
【案例】
暴力伤医事件激化医患矛盾
南昌作为江西省会城市,医疗机构众多,医院业务量大,危急重病人也多,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医患冲突时有发生。
2011年8月20日上午,一患者家属纠集近100人堵在南昌市某医院门口,烧纸钱、放鞭炮,封堵道路。经警方处置,事态暂时平息。然而3天后,患者家属又纠集30多人乘坐4辆面包车来到医院,与院方多名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导致院方2人、患者家属13人不同程度受伤,3辆面包车受损。
2015年3月30日,在南昌市另一家医院里,一名60岁的女患者因摔伤入院抢救。救治期间,患者病情突然恶化,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坚称是医方抢救不及时造成的,30多名患者家属将医方ICU室的门和药品砸坏,并用矿泉水瓶打医方调解员。
【数据】
南昌三年多调停千起医疗纠纷
其实,在化解医闹纠纷问题上,江西的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2011年12月26日,南昌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同日,《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施行。2014年5月1日,《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正式实施,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三年多来,南昌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了千起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超96%,得到了医患双方的广泛认可。
为了推广南昌经验,江西在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设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第三方调解组织。全省共选聘1135名人民调解员、5472名医学及法律专家,参与医患纠纷处理。
正是借助这个“缓冲器”,近几年,我省医疗纠纷案例呈下降趋势,公安部门涉医出警次数、因医患纠纷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的人次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