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28.06.2016  11:24

蔡社宝主持

  6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社宝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根、崇江林、邹书玲、申少平、李福如、魏国华、戴晓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永立及委员共36人出席。

  副市长朱志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炽,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届五年任期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黄玉林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了关于将《南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刘奕廷 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