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十起典型问题:部分单位公款旅游买礼品

12.01.2014  15:57

  日前,青岛市纪委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和群众举报,对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购买礼品的情况依然严重,并通报了10起典型问题。

  从通报情况看,这10起典型问题集中在公款购买年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方面。如市南区卫生局公款购买年礼问题。2013年1月底和2月初,市南区卫生局先后用公款购买了床上用品、酱货和干果发给该局相关人员。目前已责成市南区委给予市南区卫生局副调研员张文家(时任办公室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北区人防办违反规定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2013年8月21日,市北区人防办用公款购买了高档海产品并送给相关人员。目前已责成市北区委给予区人防办主任高墩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规购买的海产品。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借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12月、2013年8月该办事处两次组织人员先后到深圳、珠海、贵阳等地以考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目前责成李沧区委给予虎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加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10月30日,崂山区人社局接待某考察团一行8人,中午安排宴请超过该局内部制定的接待标准。目前已责成崂山区委给予区人社局局长苗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人社局参加宴请的人员退还超过标准的费用。

  除此之外,还有城阳区贸促会违规公款购买物品问题、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公款内部聚餐问题、即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公款购买海产品问题、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公款购买发放实物问题、平度市招商局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莱西市水利局公款装饰装潢公务用车问题。(记者 李珍梅)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