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华副主任赴宜春开展立法质量评价调研

17.06.2017  00:58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开展《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价工作,了解《条例》实施一年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6月12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率立法质量评价工作组赴宜春市靖安县、宜丰县,就《条例》中规定参照实施的九岭山、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立法质量评价调研,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小华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林业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

  评价工作组实地察看了九岭山、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并到林农、村民家中走访,实地了解林农生产生活及保护区站点建设等情况,详细询问参照实施《条例》一年来对当地林农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评价工作组在靖安县和宜丰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乡(镇)三级政府、九岭山和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参照实施《条例》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并就法规本身立法质量情况、法规执行中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评价工作组充分肯定了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良好生态环境和在参照实施、贯彻落实《条例》上取得的成绩,认为无论是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还是当地群众贯彻实施《条例》的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成效初显。

  龚建华指出,在参照实施《条例》当中,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解决体制机制的创新、保护与利用、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的可持续问题。他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条例》的力度;二是尽快建立保护区条块协同的联保机制,把《条例》真正贯彻落实好;三是地方政府要勇于担当,努力解决好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等民生问题。(文、图:孙文燕)